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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嘉兴市镇村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2016/05/31 2.9k 阅读 484 点赞
发布日期: 2016- 05- 31 14:43 信息来源: 市政府 浏览次数:

  2016年5月24日,市政府印发了《嘉兴市镇村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对小城市培育、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指导意见,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市三级干部大会明确提出,“要把提升镇村建设水平,作为建设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的关键节点来抓”。深入推进镇村建设,打造江南水乡典范,着力解决我市镇村建设中存在的产业“低小散”、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

  二、总体要求

  以“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为目标。一是科学施策,分类推进。做强小城市试点镇,做精特色镇,要做活老集镇,要做美村庄。二是示范引领,梯度推进。在全市选取15个镇作为示范镇,重点扶持、重点投入、重点建设,并以此为基础,推动全市面上镇村建设工作。三是循序渐进,分步推进。坚持整治、建设与管理并重,以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管理、以管理促环境。

  三、主要任务

  明确了要突出环境治脏、管理治乱、风貌治差“三整治”和规划设计水平、设施配套水平、镇村风貌特色、建设管理效能“四提升”,并对具体的工作目标、内容重点、措施办法提出了要求。

  四、工作步骤

  明确了三年的分年度计划安排。其中2016年各镇全面启动环境治脏、管理治乱、风貌治差工作,示范镇发挥重点引领作用,确保镇村环境明显改善;2017年在示范镇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各镇参照示范要求开展大力度的镇村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推动全市面上镇村环境明显改观;2018年全面完成各项整治提升任务,全市域总体实现镇村环境整洁有序、宜居优美、特色鲜明的整治目标,人民群众对镇村环境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五、保障措施

  提出了政府主导,各县(市、区)为责任主体,各建制镇为实施主体的责任落实机制,市领导联系各镇的领导联挂机制、相关资产盘活处理的利益协调机制、财政融资等方面的财力支撑机制、用地和项目倾斜方面的政策保障机制和与奖惩挂钩的督查考核机制。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1.解读机关:嘉兴市建委

  2.解读人:许枫

  3.联系电话:0573-8287210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