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这次市政府专门出台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主要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商业模式不断创新,服务内容不断丰富,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但总体上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李克强总理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后,2015年5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要求研究制定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分工由商务部牵头负责。2015年8月,商务部等19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10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至此,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已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
为贯彻落实国发〔2015〕24号文件精神,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借助互联网手段,为农村经济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实现新一轮发展,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了《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政策调研起草工作,旨在新常态下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更好发挥政策激励导向作用。
问:文件出台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答:政策依据: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新常态下党中央、国务院和相关部委,以及省委、省政府文件,如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17号)、《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6〕8号)等。
问:文件对“十三五”末农村电子商务提出哪些量化指标?
答:“十三五”末,农村电子商务要达到若干量化指标主要是:
1、全市农产品网上销售达50亿元,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60%,规模以上涉农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80%;培育电子商务交易额亿元村10个、交易额千万元村100个,50%的涉农镇(街道)达到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小镇建设标准;
2、培育区域特色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企业1000家,省级农家乐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特色村15个、特色点30个,全市一半以上农家乐利用电子商务手段拓展经营;
3、建成市级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基地)20家,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人才1万人,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创业4000人以上,带动就业2万人以上;
4、实施农村“百兆光纤到户”工程,实现100 Mbps家庭光纤宽带全覆盖;
5、全市镇(街道)设立的快递物流企业分支机构在100个点以上,创建电子支付应用示范镇5个以上,电子支付应用示范村10个以上,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800个,逐步建成覆盖全市镇(街道)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问: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工作举措包括几个方面?
答:文件从培育主体到营造环境,通过四个一批、六个完善,共十二条内容阐述发展农村电商的举措。具体内容就是大力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打造一批涉农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特色村镇;培养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带头人;建设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孵化点;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络体系;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体系;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政策扶持体系;营造农村电子商务优良发展环境。
问:文件中支持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政策创新点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文件全面衔接近期国家、省、市出台的政策文件,体现了新经济、新常态的特征,体现了市政府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战略部署。创新点一是提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模式,坚持市场主导和政策推动相结合,示范带动和全面发展相结合,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相结合,农村创业与就业相结合,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突出支持电商集聚发展。突出整合现有房产资源,动员各方力量鼓励知名电商企业落户,支持电商初创企业发展。二是创新打造电子商务村镇服务网络全面覆盖,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升级,工农业产品购销和各种服务业态全面发展的嘉兴农村电子商务的“平原模式”。三是充分体现“互联网+”概念。运用互联网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使我市相关产业的发展不断深度融合,是打造互联网经济强市不可多得的发展机遇。
问: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对相关部门提出哪些工作要求?
答:文件提出了由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加强与阿里巴巴等知名网络平台的合作;加强与电子商务产业园、物流行业、金融机构及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的合作;统筹商务、农经、人社、旅委、团委、妇联等相关单位的资源,制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资金、人员等要素保障,明确镇(街道)负责电子商务工作的职能机构和人员,明确将电子商务作为农村指导员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大宣传,扩大影响,从而形成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增强农村经济活力。
解读机关:嘉兴市商务局
解读人:任伟杰
联系电话:82616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