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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2013年度民政(社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2014/02/23 城事通编辑部 9.9k 阅读 387 点赞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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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3年,全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市民政(社会)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贴心民政、法治民政、阳光民政、数字民政”为抓手,深入探索实践,加快改革创新,不断推进现代大民政建设,为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民政(社会)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2013〕23号)精神,以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2013年度民政(社会)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和综合评审,经研究,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特等奖

平湖市、海宁市、海盐县政府。

二、一等奖

桐乡市、嘉善县、秀洲区、南湖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管委会。

希望各县(市、区)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在新的一年里,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保障基本民生、优化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等工作职能,全面深化民政(社会)领域各项改革发展步伐,为加快推进“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政发[ 2014] 1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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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