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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6/10/15 2.0w 阅读 302 点赞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建设交通局、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对2026年6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6年11月20日起施行。

附件1.嘉兴市交通运输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15日      


(无痕文)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wps

附件1:嘉兴市交通运输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wps

附件2: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wps

附件3: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wps

附件4: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wp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