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8年,我市各地在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强化服务,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项指标位于全省先进水平。为鼓励先进,巩固成果,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南湖区人民政府等8个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嘉兴市卫生局等26个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 2008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县(市、区)名单
2. 2008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 位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1:
2008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
先进县(市、区)名单
南湖区人民政府
秀洲区人民政府
嘉善县人民政府
平湖市人民政府
海盐县人民政府
海宁市人民政府
桐乡市人民政府
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附件2:
2008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
先进单位名单
一、市级机关
嘉兴市卫生局
嘉兴市财政局
嘉兴市委宣传部
嘉兴市教育局
二、南湖区
南湖区计划生育与卫生局
新丰镇人民政府
余新镇人民政府
三、秀洲区
秀洲区计划生育与卫生局
王江泾镇人民政府
王店镇人民政府
四、嘉兴经济开发区
嘉兴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城南街道办事处
五、嘉善县
嘉善县财政局
嘉善县卫生局
大云镇人民政府
六、平湖市
平湖市卫生局
全塘镇人民政府
平湖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
七、海盐县
海盐县卫生局
海盐县财政局
通元镇人民政府
八、海宁市
海宁市财政局
许村镇人民政府
周王庙镇人民政府
九、桐乡市
桐乡市卫生局
桐乡市财政局
屠甸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