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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2009/02/24 1.9w 阅读 47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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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9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专业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委另行下达。

    2009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调控目标是:

    ——全市生产总值增长9%;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

——进出口总值增长15%;

——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为1.8%;

    ——实际利用外资13.8亿美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

    ——居民消费价格增长控制在2008年涨幅以内;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4%,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3.5%,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3.6%;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之年。为确保2009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各地、各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两创”总战略,以转型升级为主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保增长、促转型、抓统筹、重民生,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确保三大需求稳定增长。抓住机遇,推动实施一批有利于发展方式转变和发展环境改善的重大项目,保持投资稳定增长;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扩大消费;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保持出口稳定增长。

二、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积极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加快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增强科技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

三、深化改革开放。大力实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和经济体制改革;深化接轨上海首位战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四、切实改善民生。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生活品质不断改善。

    附件:2009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目标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2009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目标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08年

2009年

备  注

绝对值

±%

绝对值

±%

1.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1815.3

10.7

2000以上

9

注1

2.地方财政收入

亿元

126.9

20.6

137

8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1006.7

11.9

1107

10

   其中:工业生产性投资

亿元

571.3

15.4

628

10

         服务业投资

亿元

344.4

2.1

382

11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599.6

19.6

678

13

5.进出口总值

亿美元

198.33

23.1

228

15

   其中:出口总值

亿美元

141.04

20.8

162

15

6.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

%

1.77

—

1.8

—

7.实际利用外资

亿美元

13.59

—

13.8

—

8.居民消费价格增长

%

5.2

—

控制在上年

涨幅以内

—

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22481

11.7

24050

7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

11538

13.5

12340

7

10.人口自然增长率

‰

-0.45

—

1以内

—

11.城镇登记失业率

%

3.5

—

4.3以内

—

1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6.1

—

5

—

13.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万人

124

—

126

—

1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

万人

23.4

—

30

—

15.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含大病统筹)

万人

102

—

104

—

16.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率

%

96.5

—

95

—

注2

17.城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万人

60

—

62

—

18.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

吨标准煤

—

预计完成

—

-4.4

注3

19.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万吨

—

预计完成

—

-3.5

20.二氧化硫排放量

万吨

—

预计完成

—

-3.6

注:1.全市生产总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数按可比价格计算;

2.“农村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率”指标2009年调整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率”;

3.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等三个约束性指标2008年完成数由省统一核定并公布,2009年计划安排以省下达的考核目标为准。

嘉政发[ 2009] 2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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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