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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2008/06/12 城事通编辑部 2.7k 阅读 259 点赞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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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7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执法,深化“法治嘉兴”建设,着力打造法治政府,有力地推动了我市依法行政的进程。为表彰先进,促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决定对平湖市政府等3个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市发展改革委等14个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一、2007年度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平湖市政府

海盐县政府

南湖区政府

二、2007年度市级部门、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地税局)

市审计局

市质量技监局

市司法局

市交通局

市人口计生委

市工商局

嘉兴检验检疫局

市烟草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规划建设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嘉政发[ 2008] 4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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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