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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程秋敏等人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决定

2011/06/12 城事通编辑部 1.5w 阅读 529 点赞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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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9年以来,我市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为了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面对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为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嘉兴”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嘉兴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嘉政办发〔2008〕153号),决定授予程秋敏等10人“嘉兴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授予费月锋等10人“嘉兴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榜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政发[ 2011] 3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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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