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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中心城区1-24、1-51、1-70等六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的请示》(嘉自然资规〔2021〕4号)、《关于要求批准中心城区1-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城区1-49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请示》(嘉自然资规〔202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中心城区1-24、1-51、1-70等六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和中心城区1-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城区1-49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请严格按照批准后的规划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附件:1.中心城区1-24、1-51、1-70等六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2.中心城区1-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另附)
3.中心城区1-49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另附)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