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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嘉兴市旅游经济强镇的通知

2009/12/21 9.6k 阅读 87 点赞
信息来源:市政府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去年以来,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旅游经济强县的若干意见》(浙委〔2004〕23号)、《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嘉兴市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嘉委〔2007〕34号)精神,以构建大嘉兴旅游格局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按照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加大旅游投入,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大力培育旅游市场,把旅游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和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加以推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旅游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旅游经济强县”和“旅游经济强镇”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嘉政办发〔2008〕99号)要求,市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创建单位进行了现场验收、逐项审核和评分。根据评审结果,市政府决定南湖区南湖街道等8个镇(街道)为第二批“嘉兴市旅游经济强镇”,现予以公布。

    附件:第二批“嘉兴市旅游经济强镇”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第二批 “嘉兴市旅游经济强镇”名单

  南湖区南湖街道,嘉善县大云镇,平湖市乍浦镇、广陈镇,海盐县澉浦镇,海宁市盐官镇、黄湾镇,桐乡市石门镇嘉政发[ 2009] 11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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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