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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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9号)要求,市文物管理部门开展了文物普查,筛选出穆家洋房等不可移动文物点487处,并报经上级文物主管部门认定,确定为嘉兴市本级不可移动文物,现予公布。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方式,科学规划,妥善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认真做好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嘉兴市本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