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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2012/05/23 城事通编辑部 9.4k 阅读 148 点赞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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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9号)要求,市文物管理部门开展了文物普查,筛选出穆家洋房等不可移动文物点487处,并报经上级文物主管部门认定,确定为嘉兴市本级不可移动文物,现予公布。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方式,科学规划,妥善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认真做好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嘉兴市本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政发[ 2012] 64号.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