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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转原市犬类管理服务中心房产的批复

2020/09/22 城事通编辑部 1.7w 阅读 250 点赞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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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划转原市犬类管理服务中心房产的请示》(南政〔2020〕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加快推动省身学校建设进程,现同意将原嘉兴市犬类管理服务中心地块内(位于南湖区解放街道中环路西、徐王路南)房屋(面积434.95平方米)、土地(面积960平方米)无偿划转给南湖区城投集团。划转产生的税费由南湖区城投集团承担,市综合执法局要积极配合房产划转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政发函〔2020〕13号.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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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