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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第二批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的通知

2021/09/12 1.7w 阅读 515 点赞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市各镇(街道)积极创建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取得了良好成效。经研究,市政府决定认定南湖区新丰镇等13个镇(街道)为第二批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

    附件:第二批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二批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镇(街道)名单

南湖区  新丰镇、余新镇

秀洲区  新塍镇、新城街道

嘉善县  西塘镇、天凝镇、大云镇

平湖市  曹桥街道、新仓镇

海盐县  沈荡镇

海宁市  丁桥镇、硖石街道

桐乡市  乌镇镇


嘉政发〔2021〕17号.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