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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落实基层慢病门诊用药保障再提升

2025/09/17 2.0w 阅读 386 点赞

海盐县落实基层慢病门诊用药保障再提升

发布时间:2025-09-17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作者:部门管理员(市医保局-邵慧) 访问量: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方式的改变和人口老龄化加剧,慢性病已成为影响群众健康和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为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海盐县医保局紧扣上级文件精神,推行慢病规范管理,构建综合服务体系,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截至目前,全县慢病门诊备案11.2万人,2024年度享受慢病门诊待遇35万人次。

一是精准发力强待遇,完善费用保障。调整慢病待遇标准,职工医保门诊医疗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6000元提高至10000元、基层慢病门诊支付比例从83%提高至88%。提高慢病处方时限,实行门诊用药长处方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和临床规范为“两慢病”患者开具最长不超过12周的长期处方,减少患者配药往返、就诊次数和相关费用成本。推动电子外配处方流转,支持患者在定点零售药店配药结算,截至目前,全县有实现电子处方流转购药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44家、定点零售药店178家。

二是主动靠前零距离,提升服务质效。推动医保定点覆盖,优化经办流程,完善管理机制,将全县各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协议管理范畴,实现慢病门诊用药保障定点范围一沉到底,方便群众就医购药。深化无感办理服务,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优化待遇评定流程,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就诊,系统自动匹配录入结算主诊断信息完成备案,门诊慢病待遇第一时间“免申即享”。拓宽线下备案渠道,建成25家“医保慢病用药服务药店”,下沉经办机构门诊慢病备案事项,由药店凭就诊病历或诊断证明和有关处方进行现场备案,提升待遇享受便捷性。截至目前,全县开通医保慢病门诊结算定点机构231家,慢病待遇服务认定机构增至34家。

三是多方联动聚合力,筑牢健康防线。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保基金预付机制,按照“年初预拨、年终清算”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周转金1504.8万元,有效解决基层药品采购垫资问题,确保慢性病药品及时供应。巩固信息赋能成果,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持续推行慢病线上复诊、医保线上结算、药品线下配送等服务,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增加慢性病药品配备和使用,且可在医共体范围内统筹调剂,满足群众就近拿药需求。坚持慢病长期管理,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常态举办现场义诊、健康讲座和咨询活动,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依托签约家庭医生,上门进行日常随访和健康指导,讲解有关政策和申办流程,促进慢性病医防保融合。

海盐县医疗保障局

撰稿:汤云川、许凯 核稿:许凯 审稿:王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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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