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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管理措施的通告

2019/10/13 6.7k 阅读 151 点赞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维护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以下简称“乌镇峰会”)期间举办地的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的发生,市政府决定,在乌镇峰会筹备、举办期间,对全市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9年10月16日零时至2019年10月22日14时下列行政区域内禁止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施放:

(一)桐乡市;

(二)秀洲区。

二、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是指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包括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三、公安机关会同气象、体育等部门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信息登记;可以要求相关单位或者人员对其管理、使用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予以临时封存,必要时,也可以直接采取临时封存措施。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活动的除外。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2日14时施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政发〔2019〕17号.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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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