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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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局《关于确定嘉兴烈士纪念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请示》(嘉退役军人局〔2025〕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关于嘉兴烈士纪念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二、保护范围以嘉兴烈士纪念馆宗地图(宗地代码:330402002005GB00004,所在图幅号:03.50—72.00;宗地代码:330402002005GB00001,所在图幅号:3.6—71.75)的用地红线为界限,总面积20067.4平方米。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等有关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防止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被非法侵占,确保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特此批复。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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