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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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要求确认“嘉兴黑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申请人资格的请示》(嘉农〔2021〕5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嘉兴市畜牧兽医站作为“嘉兴黑猪”农产品地理标志申请人,请你局按照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特此批复。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要求确认“嘉兴黑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申请人资格的请示》(嘉农〔2021〕5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嘉兴市畜牧兽医站作为“嘉兴黑猪”农产品地理标志申请人,请你局按照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特此批复。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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