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 01- 04
18:36
信息来源:
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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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对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梳理和全面清理,明确文件效力,便于文件贯彻执行。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宣布废止和决定修改部分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8号)。
三、主要内容
废止《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20〕65号)。
四、实施时间
《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嘉兴市税务局
解读人:郑汀
联系电话:0573-8230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