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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管理措施的通告

2022/10/30 5.2k 阅读 525 点赞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维护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期间嘉兴地区的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的发生,市政府决定,在乌镇峰会举办期间,对全市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适用于对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包括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临时性管理。

二、禁飞时间及区域

自2022年11月8日零时至2022年11月11日17时下列行政区域内禁止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施放:

(一)秀洲区;

(二)桐乡市。

三、公安机关会同气象、体育等部门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信息登记;可以要求相关单位或者人员对其管理、使用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予以临时封存。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处罚,经依法批准的拍摄、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活动除外。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政发〔2022〕23号.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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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