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发布社会组织“三务公开”工作意见
为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与透明度,嘉兴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民政局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务、业务、财务“三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在党建引领下实现规范运行和高质量发展。《意见》要求在社会组织中全面推行党务、业务、财务“三务”公开工作,规范社会组织信息公开行为,促进社会组织运行公开透明,保障会员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在公开内容上,《意见》作出系统划分:一是党务方面,包括工作目标及落实情况、学习教育、自身建设、党风廉政等。二是业务方面,包括社会组织住所、业务范围和组织架构等基本信息;业务活动、开展项目、购买政府服务等业务信息;收费项目、标准等收费信息。三是财务方面,包括财务收支情况、年度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接受政府资助和社会捐赠资金及使用情况等。此外,《意见》还确定了社会组织“三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程序。在公开方式上,文件提出内部公开与向社会公开相结合,鼓励采取公开栏、内部会议、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并区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三种时限,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与适用性。在公开主体上,《意见》还对社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强调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汇总与发布,建立内部审核监督机制,并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民政部门及相关主管单位将加强指导监督,确保“三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