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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现划定我市辖区内沪杭高铁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并通告如下:
一、 沪杭高铁嘉兴段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见下表:
序号 | 行别 | 沪杭高铁嘉兴段起止里程 | 自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米) | 备注 | |
线路左侧 | 线路右侧 | ||||
1 | 上行线 | k54+408-k139+629 | 10 | ||
上行线小计 | 85221米 | ||||
1 | 下行线 | k54+408-k139+629 | 10 | ||
下行线小计 | 85221米 | ||||
二、在沪杭高铁嘉兴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通告。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