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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嘉兴市区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2019/01/07 2.4k 阅读 432 点赞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布嘉兴实验初级中学原一中旧校舍等27处建筑为市区第三批历史建筑。

市文化和建设部门要尽快划定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置保护标志,建立记录档案,切实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宣传,切实履行保护和管理历史建筑的工作职责。


附件:嘉兴市区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政发〔2019〕4号.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