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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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布嘉兴实验初级中学原一中旧校舍等27处建筑为市区第三批历史建筑。
市文化和建设部门要尽快划定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置保护标志,建立记录档案,切实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宣传,切实履行保护和管理历史建筑的工作职责。
附件:嘉兴市区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布嘉兴实验初级中学原一中旧校舍等27处建筑为市区第三批历史建筑。
市文化和建设部门要尽快划定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置保护标志,建立记录档案,切实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宣传,切实履行保护和管理历史建筑的工作职责。
附件:嘉兴市区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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