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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经开2017-15号地块(禾泓嘉苑)配建人才住房管理的批复

2020/10/25 2.0w 阅读 6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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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城集团:

你单位《关于经开2017-15号地块(禾泓嘉苑)配建人才住房管理的请示》(嘉城集〔2020〕1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禾泓嘉苑配建的安置用房及农贸市场由你单位接收,人才住房由你单位配合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保障中心等单位接收。人才住房产权登记在市住房保障中心名下,住房性质为保障性住房,现委托你单位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你单位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制定。今后如遇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政发函〔2020〕14号.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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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