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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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不断强化舆论宣传,创新工作模式,扩大巩固队伍,加强用血管理,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市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100%,有效保证了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并连续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无偿献血工作,根据《嘉兴市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南湖区等7个2008-200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县(市、区),南湖区公安分局等27个2008-200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单位,马锦飞等51位2008-200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求真务实,再创佳绩,全市各地各单位要学习先进,弘扬新风尚,为无偿献血事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8-2009年度嘉兴市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