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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嘉兴市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2010/08/30 1.1w 阅读 525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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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对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的建筑保护与管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布中和街47号等69处建筑为市区第一批历史建筑。

市规划建设部门要会同市文化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尽快划定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筑控制地带,设置保护标志,建立记录档案,严格按照《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嘉兴市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意见》等的要求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我市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

附件:嘉兴市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政发[ 2010] 65号.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