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恳请批准中心城区1-1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嘉自然资规〔2022〕4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中心城区1-1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划范围和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单元东至三环东路,北至湘湖大道,西至庆丰路,南至平湖塘,规划面积约200.2公顷。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95.0公顷。
二、功能定位:以医疗康体、生态拓展为主要功能。
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单元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和规模。
四、道路交通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单元内城市道路网由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级组成,在南江路与规划一路(暂名)交叉口规划交通核。
五、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单元内给水、电力、燃气、通信、排水、防洪排涝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安排。保留110kV变电站一座。
六、规划控制线:原则同意规划单元内基础设施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控制线及控制要求。
七、在《规划》批复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的建设项目,除涉及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与管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条件执行。
特此批复。
附件:嘉兴市中心城区1-1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另附)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