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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嘉兴市食品肉类有限公司余新屠宰加工厂等10家屠宰厂(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予以重新确认的批复

2009/04/28 2.0w 阅读 41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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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贸委:

你委《关于嘉兴市食品肉类有限公司余新屠宰加工厂等10家(首批)生猪定点屠宰场重新确认定点屠宰资格的请示》(嘉经贸商发展〔2009〕7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对嘉兴市食品肉类有限公司余新屠宰加工厂、浙江中法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屠宰场、浙江金大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嘉善肉类加工分公司、嘉善县泗洲食品肉类有限公司魏塘屠宰厂、浙江省平湖市食品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当湖屠宰中心、浙江青莲食品有限公司新兴屠宰场、浙江青莲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海盐县天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武原肉类加工厂、海宁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畜禽屠宰厂、桐乡市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等10家屠宰厂(场)的生猪定点屠宰资格予以重新确认。

特此批复。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嘉政发[ 2009] 3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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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