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市政府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嘉兴市卫生强镇(街道)考核办法(试行)》(嘉政办发〔2008〕52号)要求,市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了审核和考查,根据审核结果和公示情况,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北街道、城南街道2个街道达到了卫生强镇(街道)标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命名嘉北街道、城南街道为第四批嘉兴市卫生强镇(街道),现予以公布。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3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嘉兴市卫生强镇(街道)考核办法(试行)》(嘉政办发〔2008〕52号)要求,市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了审核和考查,根据审核结果和公示情况,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北街道、城南街道2个街道达到了卫生强镇(街道)标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命名嘉北街道、城南街道为第四批嘉兴市卫生强镇(街道),现予以公布。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