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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行政奖励的决定

2021/04/14 9.2k 阅读 498 点赞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20年10月,在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我市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既定的“四连冠”工作目标,也是我市继2019年实现市(县)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满堂红”之后取得的又一成果,展现了嘉兴作为红船起航地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政治担当和鱼水深情。为激励先进,凝聚士气,巩固成果,深化创建,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等规定,市政府决定,给予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南湖区东栅街道办事处、秀洲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记集体二等功1次,给予市委宣传部蒋玺、市公安局徐大武、南湖区人民武装部牛建峰、秀洲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徐如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社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徐益峰各记个人二等功1次。

希望受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恪尽职守,勇猛精进,为我市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作出更大贡献,为打造“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贡献更大力量。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政发〔2021〕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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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